到了十八世紀末,隨著商業的興盛,當時的台灣商人為了滿足商業的需求,其從事從一地區或是某種商品貿易的商人遂組成類似行會的「郊」,以解決彼此的商業糾紛與避免惡性競爭。而郊的命名又分做早、晚二期,早期是以貿易地區為主,例如北郊、泉郊、廈郊等。而後期因特定物品需求增加,遂有「糖郊」、「布郊」等命名誕生。
這樣建立起來的郊,由於本身即具有鄉黨關係的獨占性,又加上清廷採取的差別政策,更使能壟斷內外貿易之利。在各種行郊迅速發展的情況下,自然而然又分作從事大陸貿易的「外郊」,以及從事島內貿易的「內郊」,再以內外行郊為頂點,分為各種行業的小郊組織。
行郊的成員大多為當地的富商,其中不乏有功名者。他們大多是地方領導階級,對於地方上的慈善救濟、造橋鋪路等公共事務均積極參與。同時在政治或宗教上也具有強大勢力,譬如台南三郊設立團練分局,並在台南建立水仙宮、天后宮等都是典型的例子。總而言之,行郊除了有經濟功能外,亦擁有相當大的社會功能。
但是到了台灣開港後,由於海關稅務司與外國領事館的設立,在外國資本不斷湧入下,洋行便取代了各通商口岸原有行郊的商業機能,行郊乃逐漸沒落,其社會地位也大不如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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